...现在老房子要动迁,难道就没我份了?难道我在老房子就没有合法权益了...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如果是国有土地动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你说的问题,只要你持有老房子的产权证,就有权要求动迁补偿。如果你对老房子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办理产权证,要想得到补偿,必须首先买断该老房子的产权,才有权得到相应的动迁补偿。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