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9:41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事情发生在五月底某天凌晨,据报案人李女士透露,一直有人在家门口不断按门铃。接到当事人报警后,警方马上前来,在其家门口发现两名可疑人员。将其带到派出所去调查,据李女士透露这段时间经常接到莫名其妙电话和短信,大多数都是晚上。那两名嫌疑人透露,他们是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李女士,至于其地址和电话,都是李女士透露。但是李女士对此不认可,表示没有透露给两位人自己信息。
一、前男友所为
通过警方调查,确实此事是李女士前男友做的。冒充当事人李女士,在网上故意给别人留下信息,包括自己现在住址以及联系电话。事情造成后果就是别人来找李女士,给当事人造成不小困扰,担心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嫌疑人透露,主要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当事人主动过来找自己。
只能说这个人行为十分愚蠢,不仅没有办法挽回前女友,而且还已经触犯法律。现在这个人已经被行政拘留,接下来还会对其行为进一步“定性”。
二、故意泄露他人隐私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泄露他人隐私罪名,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该男子行为,给女子造成不小的困扰,被别人频繁的骚扰。客观上来讲,确实严重影响了当事人正常生活,给别人带来不小精神困扰。特别是凌晨,真的很吓人。另外他还在网上 ,随意传播当事人信息,还涉嫌构成“”。
不少网友看到这个新闻,真的感叹一句,这个男的行为不光愚蠢,而且还是典型不懂法。难怪当事人不愿意跟他复合,如此作法真的让人感觉,就是典型的不正常。这也提醒别人,在处理感情问题上,一定要遵照相关法律,千万不要以身犯法。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对对方的人身安全已经造成了伤害。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我这边男子都做这行为,就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他的这种行为就已经从在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而他的这种行为也要接受非常严厉的惩罚。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侮辱别人的名誉,应该要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