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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准备好《再就业优惠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人的经营许可证、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后,到所在社区填写申请表格,然后到位于道外区大新街的财政局进行审核,还需有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担保人做担保。如果没有担保人,下岗职工可以拿房产抵押。通过审核后就可到利达支行办理贷款手续。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小额担保贷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进一步放宽了申请人员的条件,上调了贷款的额度。具体是申请人先到劳动再就业服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初审通过后转到担保和经办银行复审,通过后银行即可发放贷款。先由贷款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站提出申请; 社区劳动保障站受理申请人资料后,进行实地调查,且对其诚信程度进行评估,并写出书面意见报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 街道劳动保障所在核对信息资料后签署意见,推荐到区劳动部门; 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有疑问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在签署有关意见后,将复核材料移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市劳动保障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复核,并确定是否属于微利项目。属微利项目的加盖“微利项目”印章。对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后,向担保机构推荐; 担保机构受理担保贷款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与申请人办理反担保手续,再向经办银行推荐,同时通知申请人凭相关资料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审核手续; 经办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在申请人的《再就业优惠证》上作相应记载。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书面告知原因。 2009年1月1日起,凡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者,请先到银行进行“个人诚信系统查询”。查询前,申请人先社区领取“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委托书”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查询申请表”。查询结果反馈回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带相关资料到社区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