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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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4:36
在孩子上户口、购置房产等事情上都会被要求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情况下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至一年,具体的有效期以当地相关*为主,所以如果有生育计划,那么就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没有,就暂时不用办理
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我去年已领取的生育服务证现在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你好,我于去年4月申领了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证,目前家属在孕,但是看到新闻说北京市已取消生育服务证并实行网上登记,我想了解一下,我这个证是否需要更换,谢谢。解答1:
不需要更换,有效。
(市卫生计生委)
咨询2:请问生孩子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我想咨询下现在生孩子都需要开什么证明?我和我老婆都是外地的,现在想要孩子但是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证件?谢谢。解答2:
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建议您到北京居住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咨询。
(市卫生计生委)
咨询3: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可以在北京办理生育服务证吗?
女方外地户口但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男方是外地户口,女方初婚未育,男方离异有一孩子归前妻抚养。现打算在北京生孩子。请问:1、可以在北京办理生育服务证吗?2、生育服务证和生育服务联系单都是必须的吗?还是只要生育服务联系单就可以?除了这两个以外,在北京生孩子还需要什么其他的证件,例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登记?恳请百忙之中解答,谢谢!解答3:
可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市卫生计生委)
咨询4:怀孕后未做婚姻状态变更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的办理吗?
您好,我现在已经怀孕26周,需要在社区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夫妻双方都是外地人。我们各自的户口页上还是“未婚”,办理结婚证之后没有做户口的变更,因为我老公家在陕西,工作比较忙路途比较远一直没有回去过。要是在北京这边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必须变更户口上的婚姻状况吗?我现在有结婚证、原来的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老家的准生证还有女方老家开的初婚初育证明。这些是否能证明我俩是已婚?我现在居住在丰台区南苑北里二区。谢谢您阅读我的咨询,请尽快回复。解答4:
严格意义上,您的户口本应该变更;当前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很多手续简化,只要有结婚证等其他的证明材料,您可以到居住地办理的街道计生部门,说明情况,求得谅解,进行登记;具体请您当面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支持!
(市卫生计生委)
咨询5:长期驻外人员如何申请北京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你好,我工作单位在北京,社保也是在北京缴纳,但是公*期驻外人员。人并不在北京居住,现已怀孕。要申请北京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用于以后的生育保险报销。咨询公司附近的街道,答复是必须要有北京暂住证。但我本人并不在北京居住,而是在外地居住(已经多年),根本就没有北京暂住证。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怎么才能顺利拿到北京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毕竟以后生育保险会用到。解答5:
根据您来信中反映的情况,您属于长期驻外工作,单位总部在北京,经向业务部门了解,您的情况可以直接到人力社保部门报销,不需要办理相关的生育登记手续;建议您先咨询人力社保部门,核实清楚后办理;如还有困难,可以把您的具体信息提供我们,我们会给您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4:36
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
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或填写“— —”,不能空项)。
证书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旧版证书还有效么?
《通知》明确,2015年版证书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规定核发的证书继续有效。
这些人不再补发或换发
《通知》指出,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影响哪些人群?
2017年9月,经*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