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光互补新要求,农业与光伏三同时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对湖南省的“农光互补”项目建设进行规范和指导。农光互补项目旨在将农业与光伏电站相结合,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生产。

项目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单位面积产量不低于周边作物产值的80%,农业不可用区域面积占比低于10%。农业不可用区域包括阵列基础、道路、箱变平台、集电线路塔基等。逆变器、汇流箱及箱变布置应不影响农业种植,防雷接地材料、电缆采用直埋敷设时,深度不应影响农业种植。阵列高度与间距要求为:列间距不宜小于4.0米,行间距不宜小于6.0米。阵列形式应根据支架下方的作物类型与特点,选择抬高支架式光伏或设施大棚式光伏。

项目实施过程要求包括:农业相关设施应与光伏发电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原地表形态,项目到期后,应对使用的土地进行复垦、复绿,复垦、复绿后的农业亩产值不应低于项目建设前标准。项目全容量并网后两年内,应开展后评价工作,对农业生产效率、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形成后评价报告。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实施方案实施,投产时未能达到本通知要求,开发企业需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可采取约谈、通报、责令停工等措施。

湖南省*发布此通知旨在规范和指导“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生产,促进农业与光伏产业的融合与发展。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