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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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为了达成土地复耕目标,甲方与乙方在承建承秦高速公路工程期间,对临时征用的耕地或荒山进行恢复,以满足土地承包者种植需求。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复耕土地(或荒山)的地点和数量为:
详细信息待补充。
二、复耕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三、乙方需执行以下复耕步骤:
移除原便道或场地的石碴。
覆盖种植土,确保满足耕种需要和土地承包者满意。
四、乙方需将挖除的石碴等废土弃置至甲方指定的弃碴场,不得乱拉乱弃,否则自行承担后果。覆盖土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不再支付费用。
五、复耕需确保恢复土地面积与甲方租用承包者的土地面积一致。
六、复耕结束后,乙方需组织并通知甲方及土地承包者进行验收,交付承包者。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土地恢复费。
七、复耕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地方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介入此类问题。
八、乙方需在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复耕,不得逾期。逾期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