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对方要求赔偿3个月工资,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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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你可以一分钱都不用赔.
他要求你赔偿的项目尊照了无论是否主观意向破坏他人工作财产和工作资料的,需按误工费进行赔偿.这属于民事法通则.
也就是所他如果直接上提交民事诉讼并双方无法庭外调节的情况下开庭处理这一事件.这样的话55开,你有一半机会不用赔偿这笔钱.但是打这样的官司大概20天左右时间.而且无论输赢开庭费用两家摊.而且开庭时间他再来算他就自己承担误工费了.他的损失更大.甚至很可能你直接低于1800的钱交完所有钱就能处理完,他自己的误工时间更长.他能拿到手的有几百就偷笑了.
所以你根本不怕打官司.也就撤不到民事法上头去.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由交通大队来处理这件事情.调解这件事情.
那就更简单了.化定双方事故责任,然后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根本谈都谈不上误工费的问题.而且交警只有调解矛盾的义务没有强行问你索要误工费的权利.哪怕他有交警的关系,你也更本别怕他.保险公司全权赔负就完了.你什么都不用管.
当然说要和人家好好说.况且是你的的问题.只要你具理无意间撞谁的车不是撞,没有主观故意危害他的动机你就什么都不用赔.
当然要是可能的话,先把道理说清楚.然后塞一两百块算了.开出租的也不容易啊!
你上律师事物所没个几百块这问题下不来,100分你也不给我?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首先先肯定你真是个好人,真的很少会碰到你这样人的,还会这样接送对方治疗。我曾经处理事故十年了,第一听说有这样接送一个月的。
你了解的赔偿情况是很正确的,只是实际赔偿中,因为案情的不同,具体赔偿标准也不有差异。针对你说对方的伤情,应该属于很普通的伤情,只是属于皮肤损伤和肌肉拉伤之类,体质好的人不要几天就可以恢复。具体你看所谓28天,这个是以前处理事故前辈们调解时候定不成文的规矩,还有如营养费有的地方没有单独规定一天多少钱,那么就以重伤最高不超过医疗费的30%计算,像这类得伤情调解时一般把握在10%以下。这类似行业性规定还是比较多。
对于事故调解没所谓的合理不合理,只有你们双方愿意不愿意。对方就是提出1年,你也愿意赔,那也是合理的。类似你这样的对方提出3个月,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应该算是比较多些的,她一定要你赔,最好你要医院出个治疗小结(但是没有住院可能比较难办),写明具体的疗养休息期限,这样保险公司也会认一些,不至于你损失太大。至于她这类的营养费其实不给也是可以的,一定要给可以适当给些,不需要很多。
我还是建议你,你跟对方商量一下,也说明你情况,让对方也能体谅你这一个月这样接送,少要些赔偿金。其实对方现在一开始只提出三个月,那么应该是还有商量的余地的,嘴巴甜些,跟对方商量一下,不要让自己的损失太大。
希望你能处理清楚这个事情。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这个赔偿,先要咨询院方的意思,从院方对受害人的判定来看。有些具体的赔偿判定是很难的,尤其是误工费这个概念,出去这一个月内的工资和奖金,补贴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特殊的机遇,如上级考核,提拔,表彰等,也是这个范畴之内。必要的营养费,是否要给,主要看医院如何认定。
至于补偿具体上,她提出的3个月还不算很过分,如果不在乎这些钱,一次性偿付也可以,省的的麻烦,最好签订个协议。
如果赔偿的金额比较多,尝试进行沟通,在你能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赔付。

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1、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属于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公司应该给予非因工死亡补偿;
2、死者家属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你说的问题不是很严重,赔偿不是很多的,一般是医疗费(以票据为准)、误工费(以医院的休明为准),交通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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