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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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5:29
工程质量评定遵循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及建设项目逐级进行的原则。分部工程质量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而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则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三类。
对于分项工程,其评分值达到75分或以上视为合格,低于75分则为不合格。针对机电工程及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评分值需达到90分或以上方为合格,低于90分则视为不合格。若分项工程被评定为不合格,通过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且满足设计要求后,可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来计算。
所有分项工程均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若有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即为不合格。所有分部工程均合格,则单位工程评为合格;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单位工程不合格。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内所有单位工程均合格,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若有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达到或超过90分,其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所有分部工程均合格,但得分在75分至90分之间,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合同段或建设项目内所有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达到或超过90分,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评定为优良;所有单位工程均合格,但得分在75分至90分之间,鉴定等级评定为合格;否则,评定为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工程,若通过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可以重新鉴定其质量等级。然而,若曾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导致大面积返工或通过加固、补强后留下了历史性缺陷,该单位工程或合同段的质量等级将不得评定为优良。具体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将由竣工验收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