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东临沂上班,在这里工作5年了,10月份向老板辞职了,是口头答应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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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53

先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口头离职,对企业的管理是存在风险的。

你先问老板要工资。记住要录音,或许可以成为证据使用。

老板给了工资,结束。若没给,下一步你回家整理证据材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的。证明公司与您存在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

然后拿着证据资料坦荡荡的去劳动仲裁。记住,如果企业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企业会因为不签合同而赔偿你,如果之前没有帮你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那你也可以申请企业补缴社保和公积金,如果没有给你工资,那就更好办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给薪资报酬的话,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你的月薪×5倍(因为你的工作年限有5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顺便告诉你,你去打官司,你胜诉的几率是很大的。员工口头离职,对企业的管理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45

这个没有什么好办法,你就只能在去找再去要,还有就是打电话投诉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49

去劳动局投诉它,但是你要收集你工作的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49

既然老板答应你了就应该把工资给你,这是你应得的,不给你可以去劳动局去告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8:51

你怎么不办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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